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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3/10/17 0:00:00 

    武冈律师事务所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包括哪些内容?


      在现实生活之中,尤其是在一些大型手术之中,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人为的失误而导致患者的身体健康承受了重大的伤害,这种情况下,患者是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来给自己维权的。那么,一般医疗侵权损害包括哪些内容?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般医疗侵权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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