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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4/2/18 23:20:00 

    武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对于某些用人单位在工作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却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得不到薪酬的保障?我们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该做如何处理和应对呢?对于劳动者应该如何正确快速维权的问题,那么接下来律霸小编就为大家来解答这个问题。

    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我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对于不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划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了不签合同维权等方面的困扰,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